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、20日,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《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》科目的知識點,進行詳細講解,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!
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產稅政策
(1)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,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、地下人防設施等,均應當依照有關規(guī)定征收房產稅。
(2)自用的地下建筑,按以下方式計稅:
1)工業(yè)用途房產,以房屋原價的50%~60%作為應稅房產原值。
2)商業(yè)和其他用途房產,以房屋原價的70%~80%作為應稅房產原值。
3)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,如房屋的地下室、地下停車場、商場的地下部分等,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(guī)定計算征收房產稅。
(3)出租的地下建筑,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(guī)定計算征收房產稅。
(4)自2016年1月1日起,國家機關、軍隊、人民團體、財政補助事業(yè)單位、居委會、村委會擁有的體育場館,用于體育活動的房產、土地,免征房產稅。其他單位擁有的體育場館,同時符合向社會開放,用于滿足公眾體育活動,用于體育活動的房產、土地,免征房產稅。企業(yè)擁有并運營管理的大型體育場館,用于體育活動的房產、土地,減半征收房產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