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招生方案](/upload/resources/image/2024/11/15/597074.png)
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、20日,現在備考已經開始,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,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《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》科目第一章的知識點,進行詳細講解,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!
八個估價時間概念的辨析:
1.估價報告開始日期。指受理估價委托的日期。
2.估價報告完成日期。指完成估價報告的日期或出具估價報告的日期。
3.估價作業(yè)日期。指從估價報告開始日期到估價報告完成日期的時間段。
4.價值時點。指估價結果對應的日期。
5.致函日期。指出具估價報告的日期或估價報告完成的日期。
6.實地查勘期。指進入估價對象現場之日起至完成實地查勘之日止。
7.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。指自估價報告出具日期起算,使用估價報告不得超過的時間。
8.估價責任期。指出具報告的估價機構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承擔法律責任的期限。如果估價報告在其使用期限內未使用,則估價責任期等同估價報告使用期限;如果估價報告在其使用期限內使用,則估價報告責任期應到估價服務的行為結束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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