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肇慶關于2017年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考試考后復核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
肇慶報名點考生:
2017年度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公布,根據(jù)廣東省人事考試局《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》,現(xiàn)將有關提交報名資料審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合格標準分數(shù)線:2017年度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(試卷滿分均為100分)。
二、提交報名資料復核的時間和地點
考生請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2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,到端州區(qū)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。聯(lián)系電話: 0758-2271231.
三、復核送交材料清單
1.考生報名表(此表要經(jīng)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)一份。
2.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(見附件1)。
3.工作簡歷表一份(考生從本網(wǎng)站上自行下載,用A4紙打印,簽名后經(jīng)單位審核蓋章)(見附件2)。
4.考生有效期內(nèi)的居民身份證、學歷(位)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。在復核期限內(nèi),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,要提交代辦委托書(見附件3),并在之后一個月內(nèi),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。
5.符合房地產(chǎn)估價師第六款報考條件的考生,除提供上述1-4項材料外,還須提交:①相應專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;②單位開具的報考人員具確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(yè)工作經(jīng)歷,其中從事房地產(chǎn)估價實務滿6年,成績特別突出的工作證明原件。
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,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,由驗證人簽名,考試機構(gòu)留存。
四、注意事項
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。按國家規(guī)定,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;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(fā)證書。
附件:(點擊查看附件>> )
1.考生報考承諾書
2.工作簡歷表
3.代辦委托書
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
2017年12月19日
報考指南
報 名 時 間
預計8月起
大綱 / 教材
大綱使用2021版
準考證打印
考前10日至一周內(nèi)
考 試 時 間
預計2025年11月8-9日
考 試 成 績
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(nèi)
合格證領取
考后3個月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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